招生培养

教育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日期:2022.10.28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为保证我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生源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应始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选拔模式

自2021年起,原则上除高校教职工、研究机构专职研究人员和国家专项招生计划外,学院只接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的考生报考。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即考生申请并报名成功后,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复试阶段将进行综合考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

三、组织管理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报名材料的集体审核评议和筛选、复试考核及整体组织工作。

四、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考生均须在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报考条件、报考类别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10:00-2022年12月10日17:00。我院按导师组招生(详见附件1《教育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报考信息》),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不得填报报考导师,须填报导师组。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报名费。

报名成功后,网报系统自动进行学历(学籍)校验。对于硕士学位获得时间过早,或国外学历的考生,系统可能会显示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请这类考生网上如实填写信息,并于复试报到时,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到报考学院审核。

2、提交材料

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考生报名后须将申请材料于2022年12月10日前(以当天邮戳为准,建议选择EMS、普通顺丰快递,不接受同城急送、闪送等方式)提交我院,申请材料包括:

(1) 纸版材料

纸版材料共计10项(每项双面打印),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资料,用燕尾夹夹成一本,无须胶装和封皮,所有纸版材料一律不退。

①《科研情况表》(附件2)。每类至多填3项,请填写最重要项目。其中,与报考专业相关代表作(独立作者身份)须优先填写(近三年内公开发表论文、专著,学位论文或其他论文)。

② 学术研究经历(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职业发展规划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总字数不得超过3,000字)。

③ 未来学术研究计划(包含拟研究的问题、知识储备、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研究计划须由考生亲笔签名,总字数不得超过5,000字)。

④ 科研成果复印件:a.代表作(不超过3篇,原则上至少1篇应为CSSCI索引期刊成果);b.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可提交论文初稿;硕博连读生不提交)。

⑤ 证明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复试报到时审核)。

⑥ 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须盖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培养办红章,或复印件上加盖本人档案保管单位红章)。成绩单原件上应明确标识出学分绩和学分绩满分,并与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无法体现上述信息的情况,考生须提供成绩单说明,包括学校学分绩满分、计算学分绩的公式等信息。非中文成绩单须考生提供中文翻译件及成绩单说明。

⑦ 本科、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后补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⑧ 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封面和封底请从学信网报名系统“必读材料”下载,报名登记表末页“承诺人签名”栏需本人手签,报考非定向考生无需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⑨ 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正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原件(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请于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⑩ 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应届生提供:信息页、注册页)的复印件。

提示:

·报考定向(全日制)的博士考生(仅限高校教职工、研究机构专职研究人员)须提供由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四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盖人事部门红章)。未提交本项材料即报考材料审核未通过,则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同等学力报考人员,包括: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23年开学报到日)。原则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第二、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现役军人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2) 电子版材料

① 上述纸版材料的电子版按顺序单独命名为单文档,并压缩成一个压缩包

(命名为:报考导师组-方向-提交材料;压缩包大小不超过30M;为避免出现发送失败或文件打不开等情况,邮件发送后请考生自查已发送压缩包可否正常打开)

② 《2023年教育学院博士考生信息表》(附件3)

(命名为:信息表-姓名)

提示:

·①、②两项电子版材料于教育学院博士招生报名截止日前发送至ninaliu@ruc.edu.cn,邮件主题为:博考-导师组-方向-考生姓名。

·考生逾期未提交上述纸版、电子版材料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考生提交的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如有不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3、资格审查

报考考生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各导师组的材料审核评议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综合考察申请人的过往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学术潜力等方面,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4、复试考核

(1)复试办法和复试名单将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2)复试时间一般为2023年元旦前,具体以复试办法通知为准。

(3)复试内容与形式

采用面试的形式组织复试考核。复试考核总分150分。内容包括:外语水平(50分)、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100分)(含学术基础、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等)。

复试形式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而调整,如有变化将及时告知考生。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由学校统一组织。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确定录取

学院将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录取工作。

五、联系方式

纸版申报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馆305

招生老师收 邮编:100872 电话:010-62515916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官网:http://soe.ruc.edu.cn/

教育学院博士生招生咨询邮箱:ninaliu@ruc.edu.cn


附件1:教育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报考信息

附件2:博士考生科研情况表

附件3:教育学院博士“申请-考核制”考生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