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2018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和《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体要求
1、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招生学院对报考本学院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2、推免生接收工作以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为原则,全面考量考生德、智、体水平,并在对其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3、接收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原则上要求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4.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免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在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1. 申请办法
(1)学院组织夏令营活动,作为选拔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优先选择方式。
(2)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申请人须按教育部规定,并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复试通知,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
2. 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 分;
(2)综合面试 (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 分;
四、接收程序
1. 学院按参加夏令营提前考核情况,优先向学校推荐接收推免生。
2. 学院将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3. 学院上报最终接受我院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并逐级上报,最终的接收结果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确定。
4. 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推免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学院提出。
五、其他事项
1. 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2. 研究生院将组织各院(系)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学校处分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3. 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和学校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和学校的文件规定为准。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62511330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