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培养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复试办法
日期:2020.05.08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中国人民大学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我院通过互联网远程开展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为保障复试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我院制定复试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相关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考生报名时已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遵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考生应当在考前按我院要求配备网络复试的软、硬件设备,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联网调试。

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详见我院发布公告。不接受调剂考生。

二、复试内容与形式

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远程在线方式开展,具体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综合课笔试及外语笔试:满分150分(其中专业综合课笔试满分为100分、外语笔试满分为50分)。

2.外语听力考核及口试:听力考试和口试在面试时进行,满分50分。

3.专业面试及综合素质面试:专业课口试考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考察综合知识素养、科研潜力、兴趣特长、思想状况等,满分50分。

注:复试范围与初试相同,外语复试仍按初试语种进行。

三、复试过程要求

(一)考生准备

1.具备采集音频、视频功能的电脑、手机等设备和电器电源(充电线、手机充电宝)、手机支架、可收音高清摄像头(若电脑无自带摄像头和麦克风)等,并按照要求在电脑和手机端安装好相关软件(下文详述)。电脑或pad、手机摄像头都应满足至少标清(720P)以上像素。

2.良好的网络环境。

3.“双机位”要求。双机位端都请提前下载安装相关软件。

“第一机位”即近端机位(PAD或电脑),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50公分处放置,考生双手置于桌面);主推软件为中国移动“云考场”(正式版本下载地址待微信通知);备用软件为“腾讯会议”,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center.html?from=1002

“第二机位”即远端机位,一般为手机端,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考生斜后方45°放置,距本人40-50cm处架设,须静音,并请务必设置成“来电勿扰”模式,注意:非飞行模式)。“第二机位”须可自由移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第二机位位置。手机端“云考场“下载网址https://125339-yck.cooda.cn/download。 手机端“腾讯会议”软件请从“应用市场”中搜索下载。

“双机位”设备内均不得存放与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第一机位、第二机位都须满格充电,确保考试期间不断电。

4.独立应试空间。请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否则复试无效。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5.两个机位设备内严禁在考试期间同时打开任何与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否则按违纪处理。

6.身份认证及资格审核材料。详见下文。

7.文具:笔试时准备4张A4白纸,2支黑色签字笔;面试时无需任何文具。

8.所有考生不允许用耳机收音,不允许佩戴任何电子设备、耳饰等,长发需扎起,所有视频过程均须露出眼睛和耳朵以便人脸识别。

(二)下载复试通知书并缴纳复试费用

考生须持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务必查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pgs.ruc.edu.cn/)关于缴纳复试费和下载复试通知书的通知,并于5月7日起至复试前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支付复试费、下载复试通知书,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缴费和下载功能。复试费标准为100元。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三)提交材料

考生均须线上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高等教育学0509上午8时-14时;行政管理0509下午14时-17时。请考生将下述电子材料压缩包(压缩包文件名与邮件名按“报考专业简称(高教/行管)-考号(后5位)-姓名”命名)发送至ninaliu@ruc.edu.cn,具体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准考证扫描件/照片。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文件。(请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实名注册并申请《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该表带有二维验证码和在线验证码)

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应有学校教务处公章或者复印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2)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实名注册并申请)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应届生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院系章无效)

(3)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照片。

3.所有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照片。(打印后手写签名再扫描,不得使用电子签名)。此外,应届生还应提供亲笔签名的《应届承诺书》扫描件/照片,要求同上。

4.考生手持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自报考号(后五位)、专业和姓名后,诵读《诚信复试承诺书》全文的视频文件。(录制后用微信发送到微信电脑端后导出,确保视频格式不会过大)

5.考生个人信息表。(见附件)

6.说明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学院审核材料时以考生截止时间前发送的最后一次发送邮件为准。

(3)未提交材料者不得参加线上报到和复试,规定时间段内不发送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以上内容需按上述1-5的顺序,命名为“1-XXX、2-XXX”放在一个压缩包文件中发送,压缩包文件名与邮件名按“报考专业简称(高教/行管)-考号(后5位)-姓名”命名。

(四)线上报到、抽签分组

复试考生应当按照我院联网调试安排提前配置网络复试环境,并于2020年5月15日,进入指定视频会议室进行线上报到(报到具体时间、会议号另行通过微信通知)。5月17日前我院将与5月15日设备调试效果不理想的考生进行二次连线以确认网络条件。

5月15日线上报到时,考生应按照我院考务人员的指导,完成线上抽签,确定网络复试面试顺序。

(五)复试过程安排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候考者,候考迟到20分钟以上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行为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当日,考生若遇紧急情况,应提前用微信与我院联系。

1.候考

考生应当提前30分钟进入我院候考视频会议室,(候考视频会议室的会议号另行微信通知),认真阅读网络复试考场规则,并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在候考室中,考生不得私自与其他考生交谈,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复试资格

2.身份核验

考生根据线上报到时的抽签顺序,按照学院安排进入远程复试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应将《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拿在手中,配合复试老师和视频监考员,进行身份视频在线核验,核验过程由学院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3.考生在线展示签订好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4.学院复试小组向考生宣读《复试规则》。

5.笔试

考生须在笔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笔试视频考场,并出示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答题纸(A4白纸)须严格按照模板样式抄写相关信息并填妥后答题、黑色签字笔等考试必备文具。

(1)考试形式:闭卷、远程视频监考

(2)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18日9时30分至10时35分。

(8:40-9:00考生登录入场、9:00-9:30考生身份核验、9:10未入场即迟到并取消考生资格、9:30-10:30专业课及外语笔试(专业及外语请分页作答,如专业课可于第1-3页作答,外语可于第4页作答)、10:30-10:35答题纸回传(招办回传系统,操作方式待通知)。

考场号(视频会议号):另行通知。

6.面试(外语口试、专业知识、综合素质)

学术硕士时间:5月19日

时间段与考场号(视频会议号):另行通知。

7.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组老师要求退出网络复试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不得在全部考生考试结束前与其他考生讨论考试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复试成绩计算

1.原则上要求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60分以上,外语笔试成绩30分以上,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30分以上,专业课加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2.对各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30%。

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初试成绩权重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复试成绩权重100

复试结束后,我院将汇总考生各科目复试成绩,并按照学校规定在我院网站公示,请考生关注我院通知公告。

五、录取原则

各项复试成绩均及格的,分专业排序,择优录取。

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咨询方式

所有考生应密切关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及我院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及复试进程。对复试政策和复试准备存疑的,也可通过我院已公布邮箱向我院反馈。发送邮件时请注明报考专业简称-姓名-考号(后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