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公寓相关政策规定
1、自2018年起,延期毕业学生不予安排宿舍;
2、自2018年起,不再接受计划外宿舍申请;
3、自2018年起,因出国交流、参军等原因休学一年及以上的学生,必须办理退宿手续,待恢复学籍时重新分配宿舍。若未按要求办理退宿,则恢复学籍后不予重新安排宿舍;
4、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修订)》(节选第十六条)有以下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一)未经批准在学生宿舍留宿他人的;
(二)出借、出租等转让学生宿舍床位的;
(三)存在危害宿舍人身财产安全隐患的;
(四)使用违章电器、明火等危害宿舍人身财产安全的;
(五)室内吸烟经劝阻不改的;
(六)影响宿舍公共秩序和正常生活的;
(七)故意侵占、损坏宿舍公共物品的;
(八)其他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
二、住宿类手续办理说明
1、借住申请
(1)原则上借住只在学院内部解决。
(2)借住期限:从借住时间起至本学期末止,最长为一个学期。
(3)借住对象为中国人民大学本部学制内在校生;已毕业及非本部学生不予办理借住手续。
(4)办理方式: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借住申请表》,填写全部信息并粘贴照片、借住宿舍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交学院党团学办公室(国学馆303),学院领导签批通过后将申请表交至中国人民大学国内公寓部(品园6楼北门107办公室)。
2、调宿申请
(1)原则上调宿只在学院内部解决。
(2)调宿对象均为中国人民大学本部学制内在校生;已毕业及非本部学生不予办理调宿手续。
(3)办理方式:填写《中国人民大学调宿申请表》,填写全部信息后交学院党团学办公室(国学馆303),学院领导签批通过后将申请表交至中国人民大学国内公寓部(品园6楼北门107办公室)。
3、退宿申请
办理方式:填写《中国人民大学退宿申请表》(附件三),填写全部信息后交学院党团学办公室(国学馆303),学院领导签批通过后将申请表交至中国人民大学国内公寓部(品园6楼北门107办公室)。
如有疑问可咨询:
62511125 屈老师
62511732 国内公寓部 罗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