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12.05.14

 

为便于我院学生的治学、研究,学院在国学馆4楼开辟了两间学习室(每室3人)供免费使用。室内配有无线网络、电源、桌椅等必备设施,环境温馨舒适。

一、服务对象

教育学院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日8:00~22:00 (重大节日除外)

三、申请办法及相关规定

1、预约电话:13321152676(仅接受短信预约方式,请勿致电预约)

短信内容:“学习室预约:姓名”。(每条短信仅限定一名申请者)

2、学习室每次使用期限为一周,申请者需在前一周周五进行预约。预约成功者,隔周方可再次预约。

3、每周五17:00~18:00为预约时间,预约次序以收到预约短信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预约前6名并收到短信回复者,可获得学习室使用权限。预约未成功不另行通知。

4、预约成功者应在约定时间内使用学习室。经发现长期(超过三天)未使用学习室者,将暂停其随后2次的预约权限。

5、使用工作间的同学需在本周使用完毕后打扫卫生,以保持学习室良好的学习环境。

四、学习室使用方法

根据每周发布的预约总体情况,每间学习室预约成功的首位申请者,于预约时段的前一周周日22:00之后领取门卡,于使用周周日2200前归还门卡。

领取/归还门卡联系人:冯毅飞;电话:18810310964

五、学习室文明使用守则

1. 学习室是安静的学习场所,请通过提前预约使用,非预约者请勿入内;

2. 学习室为治学、研究之用,不得在室内从事非学习、研究性质的活动;

3. 学习室内不要喧哗,请勿携带食物及有色饮料进入;

4. 请爱护公物,不得损坏室内设施设备;

5. 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特别是各类电子产品,如有遗失申请者自行承担责任;

6. 使用完毕请清理所有个人物品,带走个人垃圾,走之前请随手关门;

7.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教育学院团委所有。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团委

20125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