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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2017年博士生复试实施办法
日期:2017.04.11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

2017年博士生复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规范复试程序,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要始终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复试工作在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
第四条 复试小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导师若干人组成。
第五条 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外语55分,专一60,专二60,总分180分以上。

第六条 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2、专业课和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50分)
    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考察。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向复试小组作个人陈述。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
第七条 初复试成绩权重各占招生总成绩的50%
    外语水平测试30分以上,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以上,加试各科及格,即为复试合格。跨专业考生须加试,加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各项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

 

第八条  复试资格审查
1
、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报到。
2
、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复试前,学院须核对考生初试所有试卷笔迹是否一致,复试开始时,复试小组应先核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复试封面(含考生照片)等相关材料与报考信息是否一致,以防替考。
3
、对学位证书的审查
   
复试前,学院须认真审查非应届考生的学位证书原件,对于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审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对学位证书原件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到教育部指定认证机构认证。
   
学院须审核应届硕士生的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能按期取得硕士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我校不予录取,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
4
、对同等学力的审查
1)审查是否已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
2)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是否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是否有国家六级英语水平考试证书或取得相应成绩(参加六级考试达到426分以上)。
5
、对考生报考类别的审查和确认
    考生须在报到时确认报考类别是否有变更,如有变更,请在413日下午报到时提交书面申请并签字确认。对于拟录取的考生须依据其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在公布拟录取名单后一律不得更改
第九条 复试流程
1、参加复试的博士生报到时须携带材料附后。复试安排见附表。

2、博士考生(同等学力、跨专业)加试安排在416日(周六)全天,请考生自行网上下载准考证(考试地点为国学馆304)。
3、博士生复试(外语、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于413日(周四)1400开始,详见安排表。
4、复试名单在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
5、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本人自理。
第十条 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
第十一条 复试不合格者不拟录取。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复审不合格。
    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须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体检不合格通知。
第十二条 复试中形成的所有文件记录全部由教务秘书保存在学院;任何人查阅上述文件记录均需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不经学校研究生院批准,文件记录一律不得调离学院。
第十三条 体检要求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第十四条  考生报到时须携带的材料

   研究生登记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实名注册并申请《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该表带有二维验证码和在线验证码)(相关信息请查询研究生院网站“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办法”)。
③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网报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须盖红章)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⑤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⑥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
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
⑧报考定向(非全日制)、校内定向(非全日制)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注:已经提交过的不用重复提交。

 

教育学院2017年博士复试日程安排

内容

时间

地点

备注

复试外语水平测试

413日(周四)14:00

国学馆326

国学馆304备考

综合素质及专业课面试

413日(周四)14:00

国学馆326

国学馆304备考

提交报到材料

413日(周四)14:00

国学馆305

考试间歇期间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及其他报到材料,详见本办法。

加试1

415日(周六)8:30-11:30

国学馆304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须加试。

加试2

415日(周六)14:00-17:00

国学馆304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须加试

体检

416日(周日)上午

校医院

请考生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体检通知单》,按体检单上要求进行体检。如须调换体检时间请与校医院沟通。

同等学力考生政治加试

416日(周日)上午

详见复试通知单

请同等学力考生提前下载复试通知单,按照复试通知单上时间进行。体检可另找一天进行。

 

 

中国人民大学 教育学院

2017411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