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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育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日期:2016.03.05

教育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2016-03-04

一、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

初试成绩

政治

外语

专一

专二

总分

教育学

55

55

180

 

350

管理学

55

55

90

90

365

 

二、复试日程安排

1.报到

311日(周五)下午14:30-16:30于国学馆305室报到。

报到时请考生本人携带下述材料:

1)考生自行从网上(http://pgs.ruc.edu.cn)下载的《复试通知书》;

2)本人截至复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如本学期尚未注册,需额外提供“在校证明”)及《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 (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调剂考生无需重复提交);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应有学校教务处公章或者复印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实名注册并申请《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该表带有二维验证码和在线验证码)(相关信息请查询研究生院网站“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办法”)。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且未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给我院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交该表。

如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交完整材料,请尽快补齐,否则可能因此影响录取结果。

2.笔试(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外语笔试满分为50分)

类别

地点

科目及时间

学硕

公三3202

312日专业课综合 8:30-10:30

          外语       10:30-11:30

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于考前20分钟开始入场,迟到15分钟后不准参加当场考试。

3.面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50分,外语满分50分)

     内容

 

类别

外语面试(312日)

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312日)

时间

地点

时间

地点

学硕

14:30开始

国学馆304

14:30开始

国学馆326

注:外语面试先面日语考生。

注:学硕备考室311

专业课复试范围与初试相同,小语种考生的外语复试仍按初试语种进行。

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60分以上,外语笔试30分以上,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30分以上,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与复试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40%

三、体检

复试考生38日以后到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体检通知单》。311日早8:30携带《体检通知单》到中国人民大学校医院一层大厅交体检费(90/人次),并凭缴费收据到四层大厅前台登记,认真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学院、学号、姓名、手机号),按照体检地点体检。

体检当日须空腹(静脉采血),10:30以后不再接待体检考生;体检前日应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忌烟酒。每一项体检后,请医生签字,以免漏查。

如考生在规定日期有事,可以在311-14日任选一天到人大校医院体检。

报考我校2016年硕士生且进入复试的中国人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如已参加毕业生体检,可复印毕业生体检表,并将复印件交至复试学院主管硕士生招生工作的教务秘书。

四、录取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请所有考生都留意我校研招办公布的校内调剂和其它院校调剂机会。

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统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