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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4年机动车车证的通知
日期:2013.12.26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我处定于201413日开始集中办理2014年机动车车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2014年机动车车证收费标准

类别

收费标准

适用人员

第一类

40/

我校事业编制的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凭本人驾驶证)

第二类

760/

为本人名下第二辆车(行驶证名字为配偶)办理车证的我校事业编制的在职教职工

第三类

400/

我校工作的非在编人员

第四类

1240/

1)家属;(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被录取的在职攻读学位且未安排床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3)为学校服务的商户(由所服务单位统一办理)

注:参加由学校组织召开的会议车辆免收费用。主办单位应提前向保卫处备案,并印制临时车证。

二、机动车车证年审所需材料

(一)学校公车办理车证的,应携带行驶证复印件(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本人名下私车办理车证的我校事业编制教职工和家属,应携带本人工作证(2008年换发的)或离退休证、驾驶证、本人名下的行驶证等原件。若行驶证名字为配偶、子女或父母,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

(三)在校工作的非在编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应携带本人名下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原件以及学校用人单位开具的证明信(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聘用合同。

(四)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被录取的在职攻读学位且未安排床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应携带本人名下的行驶证、驾驶证、学生证等原件以及学院开具的校内无床位证明信(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单位集体办理车证的提前预约办理时间,并在办理时携带相关证件(本条第二、三、四项规定携带的证件)原件。另外,商户办理车证需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初次办理车证的应携带相关证件(本条第二、三、四项规定携带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七)2013年机动车车证收回作废,使用截止日为2014115日,且不能作为此次车证年审的依据。

三、机动车车证年审地点和时间安排

(一)集中办理地点:游泳馆配楼2层大厅

(二)集中办理时间:20141月(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2014年机动车车证年审办理时间安排表

办理时间

人员类别

13

学校公车车证办理人员及单位集体办理

14

住校内职工、家属,校内无床位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

16

校部机关各部处、财政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档案馆、博物馆、体育部等单位人员

17

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理学院、国学院、教育学院、图书馆、校医院、出版社等单位人员

18

马克思主义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历史学院、统计学院、国际学院、培训学院等单位人员

19

商学院、经济学院、艺术学院、信息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哲学院等单位人员

110

外国语学院、劳动人事学院、文学院、社会与人口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书报资料中心等单位人员

113

环境学院、新闻学院、信息技术中心、后勤集团、世纪明德物业、文化科技园等单位人员

四、换证工作流程                                联系电话:62511032

审核→核对信息→交费→发车证 

五、未在集中办理期间办理审验的于工作日期间每周一和周五到游泳馆310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