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中国人民大学关于硕士生入学复试的有关规定,在整个复试工作过程中,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复试组织机构:学院设复试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副院长及专业学科带头人共10人组成。按专业分为1个复试小组,组长由本专业富有经验的教授担任,组员由本专业教师组成。
三、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根据招生规模,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内容及办法:分为专业综合课笔试(满分100分)、外语笔试(50分);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其中听力20分,口语3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复试总分为三门成绩的总和(满分350分)。
1、专业课综合笔试、外语笔试(应试语种)(3月24日(周六)上午8:30-11:00)
笔试内容:考核考生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概念以及应用所学的基本理论 分析当前专业领域内的难点、热点问题。
笔试办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外语笔试时间1小时,满分50分,30分为及格。
2、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
由不少于五名以上的导师组成复试专家小组,准备多套题目。满分150分,90分为及格。
测试内容:本专业的基本理论以及实际应用能力。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课口试一起进行。原则上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的情况,包括考察其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了解其对专业课以外的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考察其科研能力和水平,还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状况的考察,对特长、兴趣爱好的了解和其他情况的了解等。
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内容:外语听力、口头表达和运用能力,专业外语的掌握水平。满分50分,30分为及格。
五、复试的时间安排
1、复试考生按照复试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到。
报到时间:2012年3月23日(周五)上午
2、专业课综合笔试、外语(应试语种)笔试时间:2011年3月24日(周六)上午
3、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和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2011年3月24日(周六)至3月26日(周一)日全天,具体时间和地点报到时通知。
4、考试分组情况、面试流程事宜报到时通知。
5、体检安排见复试通知书。
六、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具体时间和地点(教室)报到时通知。
七、最终总成绩为初试总分(占70%)+复试总分(占30%)的加权之和,以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择优录取。
八、考生如果对复试过程存在疑问,可向复试领导小组提出,由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负责核查解释。
教育学院
2012年3月12日
附:教育学院统考硕士生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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