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工作,保障综合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综合考核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考核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交流与我院综合考核相关的内容。我院综合考核工作结束前,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综合考核过程和内容保密。
考生须签署《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并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不违反考试规则纪律。
二、进入综合考核基本要求
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综合考核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在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不低于120%。材料审核成绩在我院官网公布(http://soe.ruc.edu.cn/info/1130/3599.htm)。
导师组 |
分数线 |
01高等教育管理 |
85分 |
02教育政策与管理 |
82分 |
03教育法学 |
83分 |
04教育学原理 |
80分 |
考生须在指定时间按照指定方式反馈是否参加综合考核,具体确认方式参见“综合考核日程安排”。
三、综合考核日程安排
1、确认参加复试信息:
进入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请在3月27日上午9:00前回复邮件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邮件主题:姓名-报考导师组-手机号-(参加/不参加)(选其一)参加博复,邮件发送至:ninaliu@ruc.edu.cn。其中,不参加即放弃复试的考生须在邮件正文写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及“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复试资格”。
如在3月27日上午9:00之前未收到确认邮件,默认为考生放弃复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考核。
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同时妥填“报考信息确认表”(见附件)后随确认邮件一并反馈。
2、报到:
时间:2024年4月9日9:00-11:30。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具体时间及地点后续邮件通知。
注:学院将统一为考生办理入校预约手续,为避免冲突驳回,考生请勿单独预约。后同。
3、笔试(闭卷)
专业笔试、外语笔试:2024年4月9日。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具体时间及地点待报到时通知。
考生请提前阅读《考场规则》,于考前15分钟开始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入场,开考后迟到15分钟后不准参加当场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提前交卷离开考场,期间不可与周围人交流,否则将视为作弊。
4、面试
时间:2024年4月10日、11日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具体地点及面试时间顺序待报到时通知。
(面试开场,请考生脱稿进行自我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简介、以往科研成果概要、未来读博科研规划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2024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采取线下方式开展,具体包括:
复试形式:笔试(闭卷)和面试。
A.笔试(闭卷):总分200分。其中专业水平考核(满分100分/合格60分);外语考核(满分100分/合格60分)。
B.面试由各招生导师组专家小组负责。总分200分。包括专业及综合素质面试(含学术基础、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等)(满分150分/合格9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满分50分/合格30分)。
C.思政考核(合格或不合格,此项不计入面试总成绩):面试形式开展。
D.跨专业加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此项不计入总成绩。面试形式开展。
五、考生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科和硕士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注:应届硕士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要求每学期都完成注册),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硕士还需提交硕士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对于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本人签名的《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见附件)。
(4)考生本人签名的《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件)。
(5)考生本人签名的《硕士应届毕业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考试承诺书》(仅应届生提供,见附件)。
(6)《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表格单独发送给确认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该表格原件在考生报到当日提交,电子扫描版务必在3月31日上午9点前发送至rucming0303@163.com,邮件标题为:教育-报考导师组-姓名-电话。有关政审表填写过程中若有问题,可联系孙老师,010-62511125)。
考生所提交材料(包括前期寄送的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真实、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不予参加考试,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到和综合考核,规定时间内未按我院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六、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思政考核及综合考核(含加试)各项成绩均合格者,将其各项综合考核成绩加权求和,计算总成绩。
1.专业水平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专业外语60分(含)以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含)以上、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30分(含)以上为合格。复试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总成绩排名。
2.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200分)×50%+面试成绩(满分200分)×50%
思政考核及跨专业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思政考核或跨专业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均不能录取。
综合考核结束后,我院将汇总考生的成绩,并按照学校规定在我院网站公示,请考生关注我院官网的通知公告。
七、推荐原则
我院根据《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相关文件规定开展录取工作。
1.综合考核单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考核总成绩按照同一导师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并依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和递补名单。
3.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考生分别按专项计划的成绩排序并由高分到低分依序录取。学院根据研究生院划拨的专项计划名额和拟录取顺序,择优录取。
4.我院各导师组博士生拟招生人数(不含专项计划考生)将根据学校下达计划拟定,录取阶段将根据本年度博士生生源及综合考核成绩情况做适当调整。
5.推荐名单及递补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最终以学校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6.综合考核期间及后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学术不端者,一经发现不予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其他
1、以上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除在我院官网发布相关信息外,我院将主要通过电邮或电话与考生进行联系,请各位考生及时查收邮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错过通知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未按照通知时间参加考核以及无故中途退出的情况,视为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联系方式
咨询邮箱:ninaliu@ruc.edu.cn。
电话:010-62515916(招生刘老师)。
本综合考核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