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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方案
日期:2025.11.28

为保证我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提高选拔质量,根据《中国人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学院以“复兴栋梁、强国先锋”为新时代人才培养目标,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导向,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党委领导和纪委监督下,自始至终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从严的原则,招生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选拔模式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即考生报名成功后,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还须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综合考核阶段将进行综合考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

三、组织管理

学院党组织对我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做总体政治把关。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开展我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报考我院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均须在教育部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s://yz.chsi.com.cn中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5日10:00至2025年12月10日17:00(除“英才培育计划”外),报考条件、报考类别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我院按导师组招生,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不得填报报考导师,仅填报导师组。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报名费。

(二)提交材料

1.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还需在学校“智慧研招”系统https://yjsfs.ruc.edu.cn/tp/zs/login/toLogin/bs中按要求准确提交电子材料,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电子材料提交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10:00-12月18日24:00,逾期不再接收。

申请者需将申请材料按照下述“3.应提交的材料”要求按顺序分项提交至学校“智慧研招”系统中。

2.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纸版申请材料应于综合考核报到时交至学院核查,整本文件用大燕尾夹装订整齐并装袋。文件封面写明:姓名、报考导师组(不能注明报考导师)、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申请材料按下述“3应提交的材料”要求准备,并按顺序编号排序;遇多页项一律双面打印;所有提交材料一律不退,原件唯一的材料应提交复印件,并携带原件核查。)

3.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附件1-3(见附件);

(2)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未来发展构想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总字数不得超过5,000字);

(3)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构想(内容包含拟研究的问题、知识储备、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总字数不得超过10,000字);

(4)证明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

(5)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可提交论文初稿);

(7)个人学术成果代表作1-2篇;

(8)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报考非定向考生暂时无需单位人事部门意见;考生须下载并打印《附件4: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封面和封底》,将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博士研究生个人信息简表》装订在封面和封底之中。);

(9)本科、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须提供《附件5:硕士应届毕业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承诺书(模板)》,并于开学报到日提交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10)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附件6:专家推荐书(模板)》;推荐专家必须留联系电话、亲笔手签字,否则无效。);

(11)报考定向(全日制)的博士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该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四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附件7: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定向(全日制)博士生脱产学习证明(模板)》;盖章部门须为该定向单位“人事处”或“人事部”等,否则无效。)

(12)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还须具备《中国人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4.其他说明

所提交的附件材料请务必完整、准确、清晰,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资格。

(三)材料审核

各导师组的材料审核评议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确定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四)综合考核

1.实行差额综合考核,生源充足情况下,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120%。

2.综合考核名单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公布。

3.综合考核时间预计为2026年1月上旬,具体以综合考核办法为准。

4.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笔试(闭卷)、面试。内容涉及专业水平、外语及专业素质考核。具体参见学院发布综合考核办法。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综合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经复查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录取;学术不端者,一经发现不予录取。

学院将制定具体综合考核办法开展录取工作。根据加权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及递补推荐名单,并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最终以学校公布为准。

五、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由学校统一组织。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515916(李老师)

咨询邮箱:jyxy_z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官网:http://soe.r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