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视点

高杭 余雅风 | 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
日期:2019.04.12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以创新精神引领教育事业发展的动力变革,以改革破除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的改革创新举措取得明显成效。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是我国教育事业实现历史性变革的根本动力,也是新时代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由之路。

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是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创新是驱动发展的第一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转变的背景下,针对社会发展动力问题,提出了“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新论断,在新的高度论述了创新对于国家发展、民族振兴与社会进步的巨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把科技创新比作我国发展的新引擎,那么改革就是点燃这个新引擎必不可少的点火系。我们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完善点火系,把创新驱动的新引擎全速发动起来。”不仅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对古今中外发展与改革实践进行了科学总结,从更为宏观的层面多次强调创新对于人类社会发展以及我国在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变革创新是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谁排斥变革,谁拒绝创新,谁就会落后于时代,谁就会被历史淘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民族禀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创新发展”放在“五大发展理念”之首,提出“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改革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我国40年来的快速发展靠的是改革开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也必须坚定不移依靠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党和国家保持生机活力的关键,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也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最鲜明的品格。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夯基垒台、积厚成势、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同时改革集中推进、全面深入、成果显著。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改革,汇聚起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正能量,谱写了改革新篇章。

新时期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必须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创新是时代进步、国家发展、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根本动力,也是新时代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时代主题。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这一时代命题。改革进程中的矛盾只能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改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创新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唯有不断改革创新,才能不断破除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解放和发展教育生产力,使教育事业发展更加符合教育规律,符合社会需求,符合时代潮流。只有始终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以创新引领改革,以改革服务创新,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教育发展模式,我们才能筑牢教育这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才能谋好教育这个“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不断使教育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

深化教育改革创新要坚持鲜明的问题导向

教育领域的改革是一场全面、系统、多维的庞大改革实践,不仅涉及多个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以及相应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而且涉及多个教育学段、多种教育类型,以及多重教育任务。这就要求以系统思维、全局意识和全球视野认知教育改革,用普遍联系的观点设计教育改革,用统筹兼顾的方式推进教育改革。

一是推进教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教育资源供求矛盾

当前,我国教育发展进入了公平问题和质量问题并存、巩固基础与追求卓越并重的新阶段,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呈现复杂化与共时性的阶段性特征。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需要有效回应区域间、城乡间、群体间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差异化诉求。新时期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在保证教育资源供给总量,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同时,还要不断优化教育供给结构,提供多样化的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在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还要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于教育事业发展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考虑到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仍然不平衡不充分,在可预见的未来,“保基础”“优结构”“提质量”“促公平”四大问题将会长期共存,教育资源的供求矛盾的共时性特征也将更加凸显。这就要求深入推进教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质量,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共服务的差异化需求。

二是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切实提升教育治理水平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到了战略全局高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求“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这为教育等各个领域的治理能力建设明确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引领者,须秉持沟通、协商、合作的治理思维,以“放、管、服相结合”作为推进“管、办、评适度分离”的有力抓手,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进教育管理方式从直接的强制干预向间接的柔性影响转变,加强与教育服务提供者和教育服务接受者双方之间的联系、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政府在标准制定、依法监督、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作用,让教育行政管理成为联结教育服务提供者与教育服务接受者的重要桥梁,构建政府、学校、市场、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教育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教育治理格局。

三是扭转不科学的教育导向,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育评价体系

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就是要改革评价导向机制,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加快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竞相成长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培植好人才成长的沃土,让人才根系更加发达,一茬接一茬茁壮成长。”凡是不利于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做法都要坚决改过来,让那些针对学生能力与综合素养的教育教学方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课程与教材体系建设等,真正成为教育改革创新的主流。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旗帜鲜明地提出,“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

四是全面依法治教,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治体系

依法治国是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宏大目标。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这个“一字之变”深刻表明,我国的法治现代化的基本范式正在发生从以规范为基础的制度体系现代化向以执行为导向的运行模式现代化的重大转变。具体到教育领域,全面依法治教,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治体系是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只有将改革的“破”与法治的“立”结合起来,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改革,才能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供法治保障。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规范体系,努力实现不同法律规范间的兼容协调;要着力实现法律运行不同环节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立法与执法环节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建立高效的教育法治实施体系。

深化教育改革创新要树立系统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将马克思主义普遍联系的观点运用到全面深化改革问题上,提出“中国改革经过三十多年,已进入深水区,可以说,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如果说在改革开放初期,本着“各自为战、先易后难”的原则,摸着石头过河,通过在单一领域内统筹改革实现了快速发展,那么随着改革逐步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领域的关联度和依存度不断增强,单项改革的外部性明显提升,改革的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与改革初期不可同日而语。解决这些问题单靠某个领域、某个部门、某个地区“小修小补”式的碎片化改革已难以为继,必须具有系统性的思维、全局化的视野和协同作战的智慧,抓好各项改革的协调配套和系统集成,实现各个领域、各项改革之间的相互兼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加强各项改革关联性、系统性、可行性研究。我们要在基本确定主要改革举措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各领域改革关联性和各项改革举措耦合性,深入论证改革举措可行性,把握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关系,使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

作为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的关键部分,教育事业在党和国家整体战略布局中应当居于优先地位,其他相关领域应当服务于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应当尊重教育事业发展规律,并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下好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这枚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某一个或某几个部门往往力不从心,这就需要建立更高层面的领导机制。”不仅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并未将教育改革视为一个单纯的政府建构过程,而是将其视为一个更为宏大的社会建构过程。在全国教育大会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教育、妇联等部门要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全社会要担负起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在给多头管理“做减法”的同时,也要在政府、市场、社会、家庭等多方主体间“做乘法”,努力构建协同网络,凝聚全社会的改革合力。

坚持深化教育领域改革创新,需要我们深刻把握新时代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突出制度建设与机制创新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作用,秉持系统思维,加强顶层设计与整体谋划,立足教育领域改革发展的特殊性,充分发挥多方主体、多种力量在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协调好、处理好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相关行政部门之间、教育行政部门同市场主体、社会主体之间的复杂关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教育改革多方协同体系,形成制度合力,保障教育改革切实、有效、深入推进。